[轉貼][新聞]3月起 駕照吊扣不連坐 吊銷連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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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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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3月起 駕照吊扣不連坐 吊銷連坐

文章 tom » 2006-02-23 10:32 AM

【聯合新聞網 記者謝佳雯/報導】

下個月起,駕駛人只要有一張駕照被吊銷,將同時連坐其他駕照,同步喪失所有車種的駕駛資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修正條文已完成立法,交通部決定報請行政院同意自3月1日起實施,屆時,汽、機車駕照的吊扣規定將分別處分,但吊銷規定將連坐處罰。

舉例來說,若駕駛人騎機車違規挨罰,有幾百元罰款不繳,最後被逕行註銷機車駕照的話,這名駕駛人名下的汽車駕照、甚至職業駕照,通通要被註銷。據統計,因違規罰款不繳,而被註銷汽、機車其中一張駕照者,每年約有近六萬張;未來這些人將同時喪失兩張駕照。

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8條規定,駕駛若違反規定受吊扣或吊銷處分時,本應同步吊扣或吊銷其持有的各級駕照。不過,礙於民怨多,尤其是「駕照等同飯碗」的職業駕駛人更是無法接受,監理單位「法外開恩」,早將汽、機車兩張駕照分別處分,未落實吊扣和吊銷的連坐處罰。

為將實務的彈性作法法制化,立法院去年通過道交條例修正條文,改為「吊扣不連坐、吊銷維持連坐」,交通部正報請行政院同意自下個月實施。

單就法規來看,新法看起來是放寬了吊扣規定,被吊扣其中一張駕照的違規人,可不必擔心其他駕照不保;但以監理單位早已彈性放寬的實務作法而言,新法對於吊銷駕照的規定卻是緊縮的。

監理單位表示,若交通部要求自3月起實施新制,一定會配合辦理;比較擔心的是,那些因為未繳幾百元罰款而被註銷機車駕照的違規人,若發現汽車駕照也泡湯了,恐怕會反彈。

此外,新版道交條例增訂的加裝測速雷達不罰、紅燈右轉罰款大減、罰款得分期付款、放寬終身不得考照限制、不能「押駕照」、高速公路罰則改為三級制、嚴重超速重罰、汽機車不禮讓行人重罰等,則預定7月實施。

不過,基於「治安」考量和配合行政罰法的「一罪不二罰」新制,內政部最近行文交通部,建議將涉及飆車的嚴重超速重罰,以及酒後駕車新訂的被移送法辦者可不繳罰款領車,且判刑確定後的罰金低於交通違規罰款應補足差額等規定,提早於4月實施。

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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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阿志 » 2006-02-23 10:36 AM

政府乾脆改成連身分證一起吊銷好了,健保卡跟護照還有其他什麼能當證件的一起吊銷好了 :D :;-):

kevin5

文章 kevin5 » 2006-02-23 11:14 AM

往好的地方想
不守規局的駕駛人
例如嚴重酒駕
所造成的傷害很難議料

j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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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jboss » 2006-02-23 11:27 AM

違規就罰錢就好咩
什麼壓駕照..

不知是那個人想出來的
然後再想一堆圍堵的方法..

:D

逍遙樓主

文章 逍遙樓主 » 2006-02-23 1:34 PM

亂世用重典....
我想是必須的....

K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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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KUAN » 2006-02-23 11:02 PM

嗯 亂世用重典..說的滿好的...或許這樣 真的對治安環境等等 都能有很大提升

ching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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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chingaa » 2006-02-24 2:13 AM

以後開車可真的要小心一點

panda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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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panda0406 » 2006-02-24 11:41 AM

逍遙樓主 寫:亂世用重典....
我想是必須的....

不是吧
國庫空空當然要重罰外加亂罰嘍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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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KUAN » 2006-02-25 1:26 AM

小威 寫:去關了3個月的駕照拿回來囉....開心 :-):
以後又可以光明正大的開車了 :arrow:
呵 您沒拿回來之前..也都是照開不誤吧^^

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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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tom » 2006-02-25 3:31 AM

小威 寫:去關了3個月的駕照拿回來囉....開心 :-):
以後又可以光明正大的開車了 :arrow:
威大~~有沒有拿好像沒差吧...... :-?: :-?:

逍遙樓主

文章 逍遙樓主 » 2006-02-25 8:16 AM

亂世用重點...
就像新加坡...鞭刑的意思是一樣的....
直接在大庭廣眾下就給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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