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ETC第一階段修約 一機可登記多車

您心情好嗎?任何哈拉話題,皆歡迎於此區分享留言
回覆文章

[新聞]ETC第一階段修約 一機可登記多車

文章 » 2006-02-23 11:07 PM

ETC第一階段修約 一機可登記多車
中央社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與遠通電收公司,今天完成國道電子收費ETC第一階段修約談判,雙方經過十小時才達成十一項共識,包括一機可以登記多車、加值額度降低、卡片有效期延長、促銷期沒有時間限制等。

 高公局長陳建宇說,修約將分二階段,第一階段是較不複雜及遠通公司先前有過承諾的部分,今天高公局與遠通從上午談到下午,已達成共識,未來幾天會再就涉及層面較廣、複雜度較高的部分協商。


 今天達成的十一項共識多半與民眾需求有關,其中車上單元OBU一機登記多車的部分,陳建宇說,遠通公司同意,但因涉及系統更改,困難度較高,評估要八、九個月時間才能完成,暫時先採取應急方案,讓同車主的不同車輛,可以辦理異動登記,一個小時後可以使用,遠通電收也同意三月三十一日前,二百個服務據點可以接受異動登記。

 另遠通電收先前承諾OBU可以租借部分,將在七月開始實施,遠通也同意OBU保固期至少三年,若非人為因素的問題,導致無法扣款,遠通電收向民眾補收通行費時,不可再加收作業費,並同意免費幫消費者更換OBU。

 ETC卡片的有效期,遠通電收同意確保五年,超過五年時,若卡片仍可判讀金額,換卡時遠通電收應退還卡片內儲值的金額。

 另遠通電收也同意,將ETC儲值卡每次最低儲值金額從新台幣五百降為三百元,而原本二十萬個OBU每個六百八十元的促銷優惠,遠通也同意促銷期不再只限三個月,直到賣完,銷售資料要提供高公局查核。

 遠通電收的其他承諾還有:二月十日至三月十三日,國道客運因裝設OBU,遠通收吸收每次通行二點四元的委辦費;計次階段的OBU至計程階段時仍可使用;信託帳戶內的ETC儲值金利息歸政府所有。

 高公局也要求遠通電收在三月三十一日前,提出擴大服務據點的營運計劃書。

友善列印

nspig
正式會員
正式會員
文章: 413
註冊時間: 2004-08-07 11:51 PM
聯繫:

文章 nspig » 2006-02-23 11:08 PM

ETC 等以後再說.......偶目前還不想裝......

chingaa
正式會員
正式會員
文章: 156
註冊時間: 2005-11-25 11:17 PM
聯繫:

文章 chingaa » 2006-02-24 2:07 AM

等穩定一點再說現在還不及

文章 » 2006-02-24 8:56 AM

這傢伙太猛了...

ETC》有人一周連闖電子收費道43次

記者謝佳雯/報導


任意「玩」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的下場,將換到至少12萬3000元的罰單!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發現,日前宣布實施一周內「有條件」免罰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竟有人連續闖43次,扣除兩次免罰機會,將開出41張每張3000元起跳的罰單;若違規人不繳,最高全部會被罰到24萬6000元。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自本月10日上路,將於今天滿半個月。上路初期,因為有不少車輛誤闖了電子收費車道,交通部最後決定有條件免罰,在10日至17日一周內,只有累計誤闖三次(含三次)以上才會被罰,誤闖兩次則享有豁免權。

高公局指出,在彈性處理的一周內,共有5427輛次誤闖電子收費車道,達到開罰標準的車輛數只有70輛而已;不過,「誤闖」次數最高的前三名,竟分別闖了43次、21次及18次,「犯意」相當明顯。

高公局表示,闖了43次電子收費車道的車輛,分別是在13日、14 日、16日及17日等四天,自彰化、員林一帶開車往南,直到岡山再北返,平均每天闖十個收費站以上,加上誤闖行為是在電子收費上路第四天才出現,顯然是故意的。

【2006/02/24 民生報】

阿凱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946
註冊時間: 2004-06-08 2:07 PM
聯繫:

文章 阿凱 » 2006-02-24 10:26 AM

信 寫:這傢伙太猛了...

ETC》有人一周連闖電子收費道43次

記者謝佳雯/報導


任意「玩」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的下場,將換到至少12萬3000元的罰單!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發現,日前宣布實施一周內「有條件」免罰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竟有人連續闖43次,扣除兩次免罰機會,將開出41張每張3000元起跳的罰單;若違規人不繳,最高全部會被罰到24萬6000元。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自本月10日上路,將於今天滿半個月。上路初期,因為有不少車輛誤闖了電子收費車道,交通部最後決定有條件免罰,在10日至17日一周內,只有累計誤闖三次(含三次)以上才會被罰,誤闖兩次則享有豁免權。

高公局指出,在彈性處理的一周內,共有5427輛次誤闖電子收費車道,達到開罰標準的車輛數只有70輛而已;不過,「誤闖」次數最高的前三名,竟分別闖了43次、21次及18次,「犯意」相當明顯。

高公局表示,闖了43次電子收費車道的車輛,分別是在13日、14 日、16日及17日等四天,自彰化、員林一帶開車往南,直到岡山再北返,平均每天闖十個收費站以上,加上誤闖行為是在電子收費上路第四天才出現,顯然是故意的。

【2006/02/24 民生報】
哇 :-o: ...這個人真是了得...只有讚而以啦....以實際行動抗議政府的爛政策...我喜歡... :P

panda0406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407
註冊時間: 2005-06-24 8:41 PM
聯繫:

文章 panda0406 » 2006-02-24 11:57 AM

我想不通~~~~~~~~~~~~
為什麼我買回數票不用登記車籍資料
使用ETC卻要呢
那是要登記在OBU上面還是卡片上呢
被偷那卡片還是可以拿去用呀
在說一機多車後
ETC還有辦法辨別到底是那一台車在使用呢

直接廢掉一車一機限制不就好了麻

文章 » 2006-02-24 1:38 PM

panda0406 寫:我想不通~~~~~~~~~~~~
為什麼我買回數票不用登記車籍資料
使用ETC卻要呢
那是要登記在OBU上面還是卡片上呢
被偷那卡片還是可以拿去用呀
在說一機多車後
ETC還有辦法辨別到底是那一台車在使用呢

直接廢掉一車一機限制不就好了麻
安裝OBU時要車主證件跟行照, 買卡片只要給錢就好...
資料應該是安裝時將車子資料跟OBU資料建到電腦內...
今天為何會這樣搞,應該是高公局的問題(招標要求)
錢都在卡片上,所以...機子掉了就算了,卡片可別掉阿,因為大家為了95折一定是都儲值3800以上 :-D:

宇俠
版主
版主
文章: 21263
註冊時間: 2004-06-08 12:37 PM
聯繫:

文章 宇俠 » 2006-02-24 1:55 PM

一機多車??我個人認為跟本是晃子。

因為.... ETC 只要扣款成功,管你是誰使用 OBU。

拿一台 OBU 數台車共用,跟本就可以,還欺騙民眾說要增加『放寬
使用車輛』?

跟本就是政府聯合廠商業者,共同欺騙民眾,想以此理由來拉高安裝
OBU 的比例。

文章 » 2006-02-24 2:21 PM

宇俠 寫:一機多車??我個人認為跟本是晃子。

因為.... ETC 只要扣款成功,管你是誰使用 OBU。

拿一台 OBU 數台車共用,跟本就可以,還欺騙民眾說要增加『放寬
使用車輛』?

跟本就是政府聯合廠商業者,共同欺騙民眾,想以此理由來拉高安裝
OBU 的比例。
真賤的絕招 :8-O:
如果家裡3台車都登記同一台OBU,馬上數量就.... :8-O:
但目前的標準不是使用率嗎 :roll:

宇俠
版主
版主
文章: 21263
註冊時間: 2004-06-08 12:37 PM
聯繫:

文章 宇俠 » 2006-02-24 6:17 PM

我的意思不是使用率,而是廠商的裝機率,OBU 裝越多,出貨才越多阿。
目前 OBU 要自費,這也是一筆不錯的收入利潤。
若一家只裝一台 OBU 那遠通要賺什麼??

若改為 OBU 裝置車輛要申請設定,有的人嫌麻煩就會每輛車都裝,
那他每輛車都可賺一次 OBU 的錢。

但事實是,OBU 可隨時更換車輛使用的。 :D

KUAN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1125
註冊時間: 2005-01-17 9:00 PM
聯繫:

[閒聊]

文章 KUAN » 2006-02-25 1:20 AM

小威 寫:全民公敵翻版? E通機限車主


但民眾還是抱怨,而根據高公局統計,2月10日到2月17日,有車主故意違規,誤闖ETC車道,前三名分別是43次、21次和18次,扣除前二次不罰,這些違規大戶分別要繳交12萬、5萬7和5萬4千元罰鍰,國庫因此一下子進帳不少。
這前三名..還真的故意的很明顯...哈哈 次數會不會太高了一點阿 :-):

lupin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4292
註冊時間: 2005-01-25 1:05 AM
聯繫:

文章 lupin » 2006-02-25 11:25 AM

宇俠 寫: 但事實是,OBU 可隨時更換車輛使用的。 :D
我也是懷疑很久了,我換台車用,你怎麼知道我是不是開登記的那台車.. :? :-):

阿志
高級會員
高級會員
文章: 6682
註冊時間: 2004-06-18 6:07 PM
聯繫:

文章 阿志 » 2006-02-25 2:56 PM

ETC判決 徐旭東不同意 要政府公開評選過程

【中廣新聞網 】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標案翻案。台北高等行政法撤銷高公甄選遠通電收為最優申請人。交通部高公局局經一夜開會決定,現有ETC措施不變。還沒買OBU的民眾要不要買,民眾自行決定。已買的民眾在未來判決確定後能否退錢,交通部不能保證。 上午交通部長郭瑤琪被媒體問及此一議題,已經不願多談,只表示一切依法處理。遠通負責人徐旭東則對法院的判決表示完全不同意,他強調遠通是正派經營的公司,希望政府公開評選過程。 (繆宇綸報導)

徐旭東表示,他以「沉悶」的心情來追思孫運璿資政,他是個很好的領導者,他不但懷念他個人,也希望政府能像那個時代一樣,是個「有力」的政府。對ETC案,徐旭東有感而發地表示,他「很遺憾地」要等待政府的決策,台灣現在籠罩在「亂流」中,他希望能給2300萬人和600萬輛車一個選擇,遠通花了很大的功夫,完成了這個全世界最長的路段,也有七萬多輛車上路,十多萬輛車登記要上路,「亂流」卻影響了工作進展。

徐旭東說,服務當然要改進,很多問題大家的看法也見仁見智,是否重新議約還是要看政府決定

徐旭東強調,遠通的四家公司絕對是正派經營的公司,他對法院的判決完全不同意。至於交通部長郭瑤琪,則只表示「尊重判決」,「交通部會再做說明」,沒有對判決表示意見。

阿志
高級會員
高級會員
文章: 6682
註冊時間: 2004-06-18 6:07 PM
聯繫:

文章 阿志 » 2006-02-25 2:59 PM

合約不必重新審議了,直接扔垃圾桶廢除現行的ETC比較快
然後再重新擬定新的ETC系統,以符合公眾利益為原則就夠了,其餘的不必多談

回覆文章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