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公路四級管理 兩級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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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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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公路四級管理 兩級擺爛

文章 阿志 » 2006-12-20 12:49 PM

連個路都管不好,這種政府有何用處,解散算了 :x



公路四級管理 兩級擺爛
更新日期:2006/12/20 07:10 記者:記者陳怡如/專題報導
梅嶺大車禍讓地方鄉道沒錢維護的問題浮上檯面,也讓公路分四級管理備受質疑。交通部高層官員坦言,「地方自治法」實施後,縣、鄉道管理權責和經費已全部下放,每年五十億元的道路養護經費如何運用沒人知道,國道、省道、縣道、鄉道號稱四級管理,其實有兩級形同沒人管。

公路總局負責道路養護第一線工作的官員指出,部分縣巿養護縣道的經費較過去由中央主管時縮減四至五成,還想作為的鄉公所因縣政府沒給錢,透過立法委員向交通部要養護經費,沒作為的乾脆「擺爛」,這種情況也因地方財政惡化日益嚴重。

九十年「地方自治法」實施前,國、省、縣道均由中央主管,鄉道中約有十分之一通往風景區或車流量較大的道路也委託公路總局代管;九十年縣、鄉道管理權責下放後,三千多公里的縣道分屬廿一個縣巿,一萬兩千公里的鄉道則交給三百零九個鄉公所維護;當年度就傳出縣巿政府養護人力不足,後經交通部協調,達成地方委託公路總局養護縣道的共識。

公路總局表示,目前除花蓮縣,其他縣巿都委託公路總局代養縣道,但問題是公路總局只能看地方給多少錢,再決定要做多少事。

交通部高層官員分析,地方政府寧可把錢用在放煙火、辦活動、發老人年金,也不願投資在「回收效益」偏低的公路養護,專款沒有專用是最大問題。

公路總局指出,公路養護不只缺錢,也缺人。地方上的專業工程和管理人力長期嚴重不足,多是以兼辦或由臨時約聘僱人員負責,因經驗不足,導致救災速度緩慢。之前新竹尖石鄉聯外道路阻斷,地方政府足足花了一個月才全線搶通,但同樣的情況,公路總局評估只要數天時間。

逢甲大學交工系教授李克聰認為,縣、鄉道管理權責下放,但地方沒能力管理,風險增加、但效率卻降低。政策上有必要簡化目前的公路管理分級,對於沒有能力的縣巿,交通部應該先代管,並透過輔導逐步讓地方能夠自立。

不過公路總局官員悲觀認為,透過事權統一雖然可以確保資源運用效率,但權責收歸中央後,一樣要面對預算及人力不足的困境,如果主政者依舊「急功近利」,簡化公路管理層級恐怕只是一帖「止痛藥」,消除不了根本的病因。

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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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chun » 2006-12-20 2:31 PM

台灣的道路
除了高速公路外
好像沒有一條像樣的
真羨慕日本的道路
如果台灣山道可以像日本山道一樣
不知道該有多好

chrim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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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chrimpeg » 2006-12-20 2:46 PM

回扣回扣啦! :arrow:
錢都嘛進了口袋 :|

str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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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troke » 2006-12-20 3:06 PM

chun 寫:台灣的道路
除了高速公路外
好像沒有一條像樣的
真羨慕日本的道路
如果台灣山道可以像日本山道一樣
不知道該有多好

不只公路

鐵路 日本也一級棒

台灣的高鐵 也只能感嘆阿 :?

alan_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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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alan_lee » 2006-12-21 11:28 AM

chun 寫:台灣的道路
除了高速公路外
好像沒有一條像樣的
真羨慕日本的道路
如果台灣山道可以像日本山道一樣
不知道該有多好
台灣的高速公路說老實話也不怎麼樣ㄟ~~
也是沒有非常平整~~~~
台灣的鋪路真的是很差勁.............

紹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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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紹銘 » 2006-12-21 12:55 PM

像這幾天下雨....地上的坑洞就越來越多

台灣的道路真是爛到一個不行

always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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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always610 » 2006-12-21 5:05 PM

苗栗剛補ㄉ洞
一下就要凹ㄌ

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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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阿志 » 2006-12-21 9:02 PM

我曾轉寄日本鋪路的照片mail去給公路總局,以下是他們的回覆 :|
台灣政府實在無法令人有所期待,一件事情多頭馬車



附件:



一、台端來函建議事項敬悉。

二、依據公路法第六條規定,國道、省道、縣鄉道路皆各有所公路主管機關,分別負責不同系統道路養護責任,公路總局目前負責省道及代養縣道之養護與改善,在辦理各項道路工程時,皆遵照交通部所頒定之標準施工;另皆依三級品管制度加強稽核檢查,並加強人員素質訓練,以增進公共工程品質及確保施工安全。

三、近年來台灣經濟發展快速,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密集推出,如民營固網開放、台電六輸變電計畫、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及自來水更新等多項抗旱計畫以及民生管線,使用道路埋設管線期間確有路面不平情形,確實影響人民短暫通行不便。

四、公路總局為加強管制道路路面挖掘次數,對於管線單位假修復之品質管制,嚴格要求必須符合規定,否則將要求立即改善外,對於不配合之案件處以罰鍰及對管線單位採取禁挖措施。

五、因實際挖埋管線之施工單位為各管線單位(台電、自來水、電信、瓦斯、中油、台塑….等公司)所聘用之人員,非本局可以掌握,而有關台端建議參照日本施工方式本局將加強宣導,謝謝您的指教。

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

正本:黑鷹 君(wjk015714@seed.net.tw)

副本:本局秘書室〈研〉

抄本:本局養路組〈管〉

紹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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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紹銘 » 2006-12-21 11:53 PM

官字兩個口....說的比唱的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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