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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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10/20公布的新聞,相信大家都已經注意到了(如附件),
由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得標廠商遠東電子主導販售的"車上感應器",粗
估裝置費用高達2,249元,且正透過各種直銷與搭售方式(如:遠東銀
行信用卡)向消費者推銷。
但是,遠東電通推銷的是可以搭配信用卡與電子錢包的IC卡,如
果消費者想單純使用只有高速公路收費功能的IC卡,裝置費只要台幣
300元左右。
因此,立法院10/20日審查交通部95年度預算時,已經做成決議:
要求高公局責成廠商提供"基本型車上感應器",並開放除遠東電
子以外的其他廠商自由競爭,到時消費者將有更多的選擇。
所以,請大家千萬不要當第一批冤大頭,因為遠東電子的感應器
裝了就不能退費,一定要三思!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簡稱ETC)BOT案,遠東電子總投資額
約為70億元,93/4/27簽約,特許期間為20年,預計95/1/1開放部分車
道使用,99/7/1全面採行電子收費。
姑不論其他背後商機,遠東電子 在實施電子收費後,高公局將按
月依一定公式給付遠東電子委辦費,粗估比例約為3% 。
各位知道這是怎樣一個數字嗎?
我可以告訴大家,目前高速公路年收約200億元,實施電子計程
收費後,約可增加30%,也就是260億元,乘以3%,就是7.8億元,
再乘以全面採行後的特許期間民國99~112年,約為101億元,遠東電
子等於保證收益30億。
如果再加上"車上感應器"裝置費用,又會如何呢?
我再告訴各位,全台現有車輛約1,200萬台,其中約有1/2,就是
600萬輛經常行駛高速公路,其中就算只有一半的人選擇使用遠東電
子的"車上感應器",2,249元*300(萬輛)=67億4,700萬元。
遠東電子輕輕鬆鬆就可以賺進100億!
總之,請告訴想要使用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各位頭家,再忍一忍
,在今年底之前,都先不要急著做決定,免得真的變成冤大頭!
請用力轉寄再轉寄喔 ^O^!!!
附件:
2005.10.20 中國時報
安裝費過高 刷卡限銀行 消基會:ETC海削車主
黃筱珮/台北報導
明年元月起,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正式上路。消基會
接獲消費者投訴,不滿遠通電收公司「海削」車主,使用電子收費系
統,車主得先繳新台幣二二四九元。且信用卡扣款也只限定遠東和台
新銀行兩家聯名信用卡,消費者簡直被「五花大綁」。消基會認為,
遠通電收有「藉機綁卡」、圖利特定業者之嫌,促請公平會介入調查。
消基會表示,ETC攸關全國五、六百萬以上汽車車主,事關重大
,接獲消費者投訴後,立刻進行了解,發現問題重重。
認有圖利特定業者之嫌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車主要使用電子收費系統,每一輛汽車
均須裝置一台車上機(讀卡機),基本收費一千三百元、車上機應至
指定車廠安裝,再收安裝費一九九元,車上機必須裝置電池才能使用
,電池每顆五十元(9V方型鹼性電池,無法重複充電使用)。
此外,每具車上機應另行搭配儲值型加值卡片,消費者購買儲值卡
片時,先支付押金二百元、使用儲值卡片前要加值,每次加值最低金
額五百元。
以上林林總總名目收費加總後,消費者至少要先繳交二二四九元以
上,才能上路使用電子收費車道。
相較美國11州制度嚴苛
李鳳翱批評,遠通電收公司規畫的收費方式名目太多,總金額也高
,並不合理。和美國相比,美國東北部紐約州、紐澤西州和賓州、馬
里蘭州、維吉尼亞州等十一個州採用「E-ZPass」的電子收費制度,使
用者只要付十元美金(相當於台幣三三三元)車上機押金即可,不用
可退錢。採信用卡扣款,也不限定哪家銀行。
李鳳翱說,台灣業者高價販售車上機,售後不退,再以機綁卡(儲
值卡)、綁電池、綁押金、最後再綁信用卡,將消費者「五花大綁」、
「層層剝削」的經營模式,真是令人驚奇的BOT現象!
李鳳翱並指出,遠通電收僅與遠東銀行、台新銀行兩家公司合作,
該二家銀行廣告宣傳如火如荼,辦卡即能以低價或免費方案獲得車上
機。國家公共建設與私人機構合作到這種地步;民眾享受國家建設之
際,卻得申辦特定銀行的信用卡,實在不當,呼籲公平會介入調查。
由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得標廠商遠東電子主導販售的"車上感應器",粗
估裝置費用高達2,249元,且正透過各種直銷與搭售方式(如:遠東銀
行信用卡)向消費者推銷。
但是,遠東電通推銷的是可以搭配信用卡與電子錢包的IC卡,如
果消費者想單純使用只有高速公路收費功能的IC卡,裝置費只要台幣
300元左右。
因此,立法院10/20日審查交通部95年度預算時,已經做成決議:
要求高公局責成廠商提供"基本型車上感應器",並開放除遠東電
子以外的其他廠商自由競爭,到時消費者將有更多的選擇。
所以,請大家千萬不要當第一批冤大頭,因為遠東電子的感應器
裝了就不能退費,一定要三思!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簡稱ETC)BOT案,遠東電子總投資額
約為70億元,93/4/27簽約,特許期間為20年,預計95/1/1開放部分車
道使用,99/7/1全面採行電子收費。
姑不論其他背後商機,遠東電子 在實施電子收費後,高公局將按
月依一定公式給付遠東電子委辦費,粗估比例約為3% 。
各位知道這是怎樣一個數字嗎?
我可以告訴大家,目前高速公路年收約200億元,實施電子計程
收費後,約可增加30%,也就是260億元,乘以3%,就是7.8億元,
再乘以全面採行後的特許期間民國99~112年,約為101億元,遠東電
子等於保證收益30億。
如果再加上"車上感應器"裝置費用,又會如何呢?
我再告訴各位,全台現有車輛約1,200萬台,其中約有1/2,就是
600萬輛經常行駛高速公路,其中就算只有一半的人選擇使用遠東電
子的"車上感應器",2,249元*300(萬輛)=67億4,700萬元。
遠東電子輕輕鬆鬆就可以賺進100億!
總之,請告訴想要使用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各位頭家,再忍一忍
,在今年底之前,都先不要急著做決定,免得真的變成冤大頭!
請用力轉寄再轉寄喔 ^O^!!!
附件:
2005.10.20 中國時報
安裝費過高 刷卡限銀行 消基會:ETC海削車主
黃筱珮/台北報導
明年元月起,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正式上路。消基會
接獲消費者投訴,不滿遠通電收公司「海削」車主,使用電子收費系
統,車主得先繳新台幣二二四九元。且信用卡扣款也只限定遠東和台
新銀行兩家聯名信用卡,消費者簡直被「五花大綁」。消基會認為,
遠通電收有「藉機綁卡」、圖利特定業者之嫌,促請公平會介入調查。
消基會表示,ETC攸關全國五、六百萬以上汽車車主,事關重大
,接獲消費者投訴後,立刻進行了解,發現問題重重。
認有圖利特定業者之嫌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車主要使用電子收費系統,每一輛汽車
均須裝置一台車上機(讀卡機),基本收費一千三百元、車上機應至
指定車廠安裝,再收安裝費一九九元,車上機必須裝置電池才能使用
,電池每顆五十元(9V方型鹼性電池,無法重複充電使用)。
此外,每具車上機應另行搭配儲值型加值卡片,消費者購買儲值卡
片時,先支付押金二百元、使用儲值卡片前要加值,每次加值最低金
額五百元。
以上林林總總名目收費加總後,消費者至少要先繳交二二四九元以
上,才能上路使用電子收費車道。
相較美國11州制度嚴苛
李鳳翱批評,遠通電收公司規畫的收費方式名目太多,總金額也高
,並不合理。和美國相比,美國東北部紐約州、紐澤西州和賓州、馬
里蘭州、維吉尼亞州等十一個州採用「E-ZPass」的電子收費制度,使
用者只要付十元美金(相當於台幣三三三元)車上機押金即可,不用
可退錢。採信用卡扣款,也不限定哪家銀行。
李鳳翱說,台灣業者高價販售車上機,售後不退,再以機綁卡(儲
值卡)、綁電池、綁押金、最後再綁信用卡,將消費者「五花大綁」、
「層層剝削」的經營模式,真是令人驚奇的BOT現象!
李鳳翱並指出,遠通電收僅與遠東銀行、台新銀行兩家公司合作,
該二家銀行廣告宣傳如火如荼,辦卡即能以低價或免費方案獲得車上
機。國家公共建設與私人機構合作到這種地步;民眾享受國家建設之
際,卻得申辦特定銀行的信用卡,實在不當,呼籲公平會介入調查。
國道通行費 明年九五折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上機設備售價偏高引發爭議,交通部在要求「遠通電收」降價不成後,決定改由政府給予通行費九五折優惠,以平息民怨,初估電子收費明年上路,國庫第一年就得補貼兩億餘元。
高速公路局官員昨天說,根據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興建營運合約規定,遠通每代收一筆四十元的通行費,就可獲取三點四元手續費,依此推算,光是明年,遠通就可獲取三點四六億元的手續費,而高公局裁減收費員,一年只省下五千多萬元人事成本,高公局反而要倒貼近三億元。
若再加計因彌補車上讀卡機售價偏高,給用路人的通行費折扣,總計明年度國庫收入將縮水超過五億元。
更嚴重的是,高速公路預訂從九十九年七月起全面改採電子收費,屆時遠通電收一年的手續費收入擴大至廿一點二五億元,國道建設基金一年將減少近一成進帳,衝擊高速公路興建和維護經費。
高公局官員私下痛批,電子收費IC卡儲值一次至少五百元,這些預付的錢全進遠通的帳戶,產生的利息也由遠通全拿,和現行回數票的錢全部進國庫,前者正當性明顯不足。
原訂下個月十五日開賣的電子收費車上讀卡機(OBU)和儲值IC卡,因消基會(新聞、網站)和立委痛批剝削消費者,交通部被迫緊急要求遠通電收檢討價格,並推出低價的陽春機型。
但遠通認為,目前推出的讀卡機已經比其他國家同款機型要低,即使改採陽春機型,若不能比照美國由政府提供補助,消費者不見得能獲利,而且還會造成嚴重的呆帳問題。
由於遠通立場堅定,又有合約當「護身符」,據了解,高公局已不再堅持降價立場,依雙方共識,下周一將由遠通電收出面舉行記者會,高公局官員出席背書的模式,對車上讀卡機高售價的問題「消毒」。
同時,高公局下周也將行文交通部,建議對於使用電子收費車道的用路人,比照回數票給予九五折優惠。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上機設備售價偏高引發爭議,交通部在要求「遠通電收」降價不成後,決定改由政府給予通行費九五折優惠,以平息民怨,初估電子收費明年上路,國庫第一年就得補貼兩億餘元。
高速公路局官員昨天說,根據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興建營運合約規定,遠通每代收一筆四十元的通行費,就可獲取三點四元手續費,依此推算,光是明年,遠通就可獲取三點四六億元的手續費,而高公局裁減收費員,一年只省下五千多萬元人事成本,高公局反而要倒貼近三億元。
若再加計因彌補車上讀卡機售價偏高,給用路人的通行費折扣,總計明年度國庫收入將縮水超過五億元。
更嚴重的是,高速公路預訂從九十九年七月起全面改採電子收費,屆時遠通電收一年的手續費收入擴大至廿一點二五億元,國道建設基金一年將減少近一成進帳,衝擊高速公路興建和維護經費。
高公局官員私下痛批,電子收費IC卡儲值一次至少五百元,這些預付的錢全進遠通的帳戶,產生的利息也由遠通全拿,和現行回數票的錢全部進國庫,前者正當性明顯不足。
原訂下個月十五日開賣的電子收費車上讀卡機(OBU)和儲值IC卡,因消基會(新聞、網站)和立委痛批剝削消費者,交通部被迫緊急要求遠通電收檢討價格,並推出低價的陽春機型。
但遠通認為,目前推出的讀卡機已經比其他國家同款機型要低,即使改採陽春機型,若不能比照美國由政府提供補助,消費者不見得能獲利,而且還會造成嚴重的呆帳問題。
由於遠通立場堅定,又有合約當「護身符」,據了解,高公局已不再堅持降價立場,依雙方共識,下周一將由遠通電收出面舉行記者會,高公局官員出席背書的模式,對車上讀卡機高售價的問題「消毒」。
同時,高公局下周也將行文交通部,建議對於使用電子收費車道的用路人,比照回數票給予九五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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