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您心情好嗎?任何哈拉話題,皆歡迎於此區分享留言
回覆文章
0926
活躍會員
活躍會員
文章: 530
註冊時間: 2006-03-19 6:09 PM
聯繫:

[討論]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文章 0926 » 2007-03-04 8:58 PM

林姓民眾以不到百公里的時速,駕小客車行駛在國道三號內側車道,被警方以「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慢速車」告發開罰五千元。交通法庭審理後,法官認為林某雖不是慢速車,但行駛內側車道,未依最高速限一百一十公里行駛,仍然違規,但罰鍰只有三千元。

依林某的案例,民眾駕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在沒有堵塞情況下,如果沒有以「最高速限」行駛,當心要被開罰單!

針對高速公路「烏龜車」,慢速行駛佔用內側車道,影響交通順暢,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訂,警方從去年十月一日起,對高速公路烏龜車行為列為重點取締項目。

至於慢速車的定義,根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的規定,在高速公路,速限九十公里以上的路段,時速低於八十公里;在快速公路上,速限八十公里以上的路段,時速低於七十公里,都認定為慢速車。

家住台北市的林姓民眾,去年十月卅日駕小客車行經國道三號南向二百七十七點八公里處內側車道。

警方兩度測速,發現車速分別為一百和九十七公里,就開單告發「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慢速車」,罰款新台幣五千元。

林某不服被裁罰,認為自己的車速高於八十公里,怎麼會是「慢速車」?於是向台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某雖不是慢速車,但他行駛在內側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暨「統一裁罰基準表」的規定,被告發當時,就必須依最高速限一百一十公里行駛,亦即內側車道,除了是超車道,還是小型車最高速限道。

法官認為,林某未依最高速限行駛,行為還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三條第一項規定,只是罰鍰金額非原先告發的五千元,改罰三千元。

always610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1860
註冊時間: 2006-01-20 1:08 PM
聯繫:

文章 always610 » 2007-03-04 9:16 PM

以後都不敢開在內線了
超車完就要換車道

紅石狂人
高級會員
高級會員
文章: 5177
註冊時間: 2004-06-16 5:36 PM
聯繫:

文章 紅石狂人 » 2007-03-04 10:18 PM

罰的好,這些不長眼的人就是該罰 :|
應該要多取締開慢車影響交通的用路人 8)
中山高也應該提高速限到110,這樣才有一致性,不然每次走中山高都覺得好慢 :;-):

panda0406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407
註冊時間: 2005-06-24 8:41 PM
聯繫:

文章 panda0406 » 2007-03-04 10:36 PM

罰的好啦~~~~~

不然一推開90-100的霸著內線不走

這則新聞應該多報導一下

這樣高速公路會順暢很多吧

紹銘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3362
註冊時間: 2006-10-29 2:06 PM
聯繫:

文章 紹銘 » 2007-03-04 10:56 PM

高速公路就是龜車太多才會塞

應該要罰....

文章 » 2007-03-05 12:54 AM

這個新聞的重點是...被開單後記得上法院,說不定有機會可以打折少繳些錢

stroke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4041
註冊時間: 2006-11-22 1:47 PM
聯繫:

文章 stroke » 2007-03-05 1:16 AM

但是100時速限制
開101怎麼辦
開105怎麼辦

難怪自從我開車來 爸爸都叫我走內二線
也已經習慣了
這些怪規定影響不暸我........

vivina370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150
註冊時間: 2006-02-16 8:34 PM
聯繫:

文章 vivina370 » 2007-03-05 8:29 AM

還好我的習慣大部分都開最外線 :lol:,我覺得開外線比開內線安全多了如果遇到前方有突發狀況還有路肩可以作緩衝車道閃躲 8) ,要是開內線,萬一中線有車而且又前方有突發狀況煞車不及,連閃的地方都沒有 :? 況且高速公路一堆車禍衝到對向車道的,通常內線都是首當其衝 :8-O:對向車道只要萬一有車衝過來,通常很難及時反應 :-x: , 所以小弟上高速公路除非遇到施工路段,逼不得已一定要開內線,否則都是開內線,一來可以避免像0926大大提到這類的違規事件,二來也比較安全 :?:

autumn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998
註冊時間: 2005-03-03 12:47 AM
聯繫:

文章 autumn » 2007-03-05 10:56 AM

紅石狂人 寫:中山高也應該提高速限到110,這樣才有一致性,不然每次走中山高都覺得好慢 :;-):
加一票,近日可能會收到一張罰單,是在中山高,因為都已經習慣走2高了,所以9968的超速提醒也設在110KM,那天走中山高,經過一個天橋,看到上面有人用PDA,心想死了,看看時速是112KM,如果在2高應該就沒事,在中山高,就很難說了 :!:

neil6m3988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1725
註冊時間: 2006-10-21 1:49 PM
聯繫:

文章 neil6m3988 » 2007-03-05 1:26 PM

應該要罰....

vivina370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150
註冊時間: 2006-02-16 8:34 PM
聯繫:

文章 vivina370 » 2007-03-05 2:03 PM

vivina370 寫:還好我的習慣大部分都開最外線 :lol:,我覺得開外線比開內線安全多了如果遇到前方有突發狀況還有路肩可以作緩衝車道閃躲 8) ,要是開內線,萬一中線有車而且又前方有突發狀況煞車不及,連閃的地方都沒有 :? 況且高速公路一堆車禍衝到對向車道的,通常內線都是首當其衝 :8-O:對向車道只要萬一有車衝過來,通常很難及時反應 :-x: , 所以小弟上高速公路除非遇到施工路段,逼不得已一定要開內線,否則都是開線,一來可以避免像0926大大提到這類的違規事件,二來也比較安全 :?:
更正一下小弟大意的筆誤 :D

阿志
高級會員
高級會員
文章: 6686
註冊時間: 2004-06-18 6:07 PM
聯繫:

文章 阿志 » 2007-03-05 4:14 PM

vivina370 寫:還好我的習慣大部分都開最外線 :lol:,我覺得開外線比開內線安全多了如果遇到前方有突發狀況還有路肩可以作緩衝車道閃躲 8) ,要是開內線,萬一中線有車而且又前方有突發狀況煞車不及,連閃的地方都沒有 :? 況且高速公路一堆車禍衝到對向車道的,通常內線都是首當其衝 :8-O:對向車道只要萬一有車衝過來,通常很難及時反應 :-x: , 所以小弟上高速公路除非遇到施工路段,逼不得已一定要開內線,否則都是開內線,一來可以避免像0926大大提到這類的違規事件,二來也比較安全 :?:
如果真開那麼慢,可否改走省道會更像在散步呢 :arrow:
開內側怕的是前幾天那種新聞....大客車撞到對向車道來,死的不明不白 :cry:
但是開外側同方向的大貨車大客車很多 :|

always610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1860
註冊時間: 2006-01-20 1:08 PM
聯繫:

文章 always610 » 2007-03-05 6:32 PM

stroke 寫:但是100時速限制
開101怎麼辦
開105怎麼辦

難怪自從我開車來 爸爸都叫我走內二線
也已經習慣了
這些怪規定影響不暸我........
而且許多車的時速錶也不準
若是錶已經開110了
結果被警察拍只有105
那不就被罰的很衰
且警察的照相機也有誤差巴

宇俠
版主
版主
文章: 21444
註冊時間: 2004-06-08 12:37 PM
聯繫:

文章 宇俠 » 2007-03-05 9:12 PM

這條舉發相當離譜,應該再去上訴

大家注意一下高速公路內線,目前內線都有黃色告示板
註明:內線為超車道,時速 80km 以下,請行駛外徹車道

表示什麼?表示中線若有車輛,我行駛內線車道,只要車速達到 80km
以上,就不違反規定.......

但我看不出來,此位苦主到底違反什麼規定???

若照新聞說的,內線必須以最高速限行駛,那為何目前的內線告示板
都沒提醒,反而只說 80km以下要走外撤,我認為該上訴

紅石狂人
高級會員
高級會員
文章: 5177
註冊時間: 2004-06-16 5:36 PM
聯繫:

文章 紅石狂人 » 2007-03-05 9:25 PM

其實也不用說內線要開幾公里啦,只要規定沒塞車時不准開內線,將內線設定為只有超車時才能用就好了~

回覆文章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