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時速243公里 二高超速破紀錄

您心情好嗎?任何哈拉話題,皆歡迎於此區分享留言
stroke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4041
註冊時間: 2006-11-22 1:47 PM
聯繫:

文章 stroke » 2007-03-08 12:50 AM

小威 寫:
大師
非也~這等違法犯紀的事,小弟是絕計不會做的...
只是剛剛騎機車回家,在三多路上被固定桿閃了兩次白燈
低頭一看不到50KM/H,有沒有搞錯呀!! :P

您的表示不是快樂表阿
8) 讓你以為很快樂的那種......... :lol:

jboss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
文章: 10590
註冊時間: 2004-06-30 10:46 AM
聯繫:

文章 jboss » 2007-03-08 1:35 AM

小威 寫:只是剛剛騎機車回家,在三多路上被固定桿閃了兩次白燈
低頭一看不到50KM/H,有沒有搞錯呀!! :P
現在這個年頭
別以為戴上安全帽認不出人就沒事耶
:arrow: :arrow:

機車也要衛星警示器
你不知道ㄛ :-): :-):

always610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1860
註冊時間: 2006-01-20 1:08 PM
聯繫:

文章 always610 » 2007-03-08 8:22 AM

ㄏㄏ~~現在應該要推出機車用的測速器囉

陰陽師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3931
註冊時間: 2005-01-28 1:25 PM
聯繫:

文章 陰陽師 » 2007-03-08 8:27 AM

always610 寫:ㄏㄏ~~現在應該要推出機車用的測速器囉
本來就有了~看人用啦! :arrow:

vivina370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150
註冊時間: 2006-02-16 8:34 PM
聯繫:

Re: [討論]

文章 vivina370 » 2007-03-08 2:56 PM

小皮皮 寫:一、依交通處法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之牌照,處新台幣3600至10800元,但統一裁處新台幣10800元,牌照扣繳。
二、依交通處法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已領有牌照未懸掛或未依指定位置懸掛,處新台幣3600至10800元,但統一裁處新台幣5400元,牌照吊銷。
皮大 :o 像最近街上常常可以見到的,有些車主會在車牌後面墊個裝飾版,就是左邊通常有個英文字母,右邊有數字的的飾版,裝那個會不會被開罰單呀 :roll: 因為小弟的ALTIS家族有在賣類似那種自製車牌飾版,功能是用來族友間識別用的,有點想買那個來裝,但是又怕被罰,所以有請皮大開釋囉 :lol:

vivina370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150
註冊時間: 2006-02-16 8:34 PM
聯繫:

文章 vivina370 » 2007-03-08 3:06 PM

圖檔

補上照片 :o

阿志
高級會員
高級會員
文章: 6686
註冊時間: 2004-06-18 6:07 PM
聯繫:

文章 阿志 » 2007-03-08 9:54 PM

小威 寫:
大師
非也~這等違法犯紀的事,小弟是絕計不會做的...
只是剛剛騎機車回家,在三多路上被固定桿閃了兩次白燈
低頭一看不到50KM/H,有沒有搞錯呀!! :P
不是時速的問題,是闖紅燈吧 :arrow:

jboss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
文章: 10590
註冊時間: 2004-06-30 10:46 AM
聯繫:

文章 jboss » 2007-03-09 2:53 AM

小威 寫:先前阿正打電話來說~偶的TIDDA輕鬆跑到180KM/H...
小弟跟他說上200KM/H不是問題喔!叫他多跑幾趟~
偶會不會害了他呀 :wink:
新車當然要磨練磨練咩 :arrow: :arrow:

0926
活躍會員
活躍會員
文章: 530
註冊時間: 2006-03-19 6:09 PM
聯繫:

文章 0926 » 2007-03-09 8:52 AM

TIDDA輕鬆跑到180KM/
真是強!!

vivina370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150
註冊時間: 2006-02-16 8:34 PM
聯繫:

文章 vivina370 » 2007-03-09 9:10 AM

我開我的小黑最快速度至今仍已經1萬多公里未曾超過130公里 :( 因為小弟沒有那麼大的心臟,但是有拉過轉速,請問各位先進們 :oops: 這樣會不會有什麼不良影響 :roll:

autumn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文章: 2998
註冊時間: 2005-03-03 12:47 AM
聯繫:

文章 autumn » 2007-03-09 9:29 AM

0926 寫:TIDDA輕鬆跑到180KM/
真是強!!
每個人對輕鬆的定義不一樣吧 :arrow:

小皮皮
正式會員
正式會員
文章: 224
註冊時間: 2006-01-25 1:39 AM
聯繫:

[閒聊]

文章 小皮皮 » 2007-03-09 11:17 AM

vivina370 寫:圖檔

補上照片 :o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汽車牌照
第11條
汽車號牌懸掛位置,除原設有固定位置外,應依左列規定懸掛固定:
一 汽車號牌每車兩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二 曳引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三 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四 汽車及曳引車臨時號牌每車二面,應黏貼於車輛前後端之適當位置,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臨時號牌每車一面,應黏貼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五 汽車及曳引車試車號牌每車二面,應懸掛於車輛前後端明顯適當位置,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試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粘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旋轉架、顛倒懸掛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並不得以他物遮蔽,如有污穢,致不能辨認其牌號時,應洗刷清楚。汽車號牌有裁剪或扭曲懸掛者,以損毀號牌論。

因為我沒有裝所以你就不能裝 :arrow: :arrow: :arrow: 開單了3000元,大大拿一個送我來裝裝看吧 :) :) :) :) :) :) :) :)

回覆文章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