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報爸媽當人頭,國稅局以速度決勝負
國稅局指出,兄弟姐妹報稅,如果搶著用父母當受扶養親屬,最好先協調一下,不要同時申報;國稅局只承認先申報的案件,後來才申報的,會被剔除。(張雅惠報導)
報稅進入下旬的高峰期!但目前,還有將近八成的人,還沒完成申報。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如果自行上網查所得、或者到國稅局查,查到的所得資料也僅供參考,因為只有國稅局蒐集到一月底的資料而已,不含一月以後的資料、以及非扣繳所得。如果兄弟姐妹都想拿父母當受扶養親屬,最好可以先協調,不然會被剔除。高雄市國稅局長邱政茂說:
「原則上,可能是,先申報,我們先建檔,後申報就會被剔除。但經常會發生複查案件,真正扶養是後申報那個,我們會查明到底誰真正扶養」
國稅局同時提醒,一般受扶養親屬每位的免稅額是七萬四千元,對象是直系尊親屬、子女、以及兄弟姐妹,其他親屬必須要符合共同居住的扶養條件;另外,只有年滿七十歲資深公民的免稅額可以提高一點五倍到十一萬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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