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
黃如萍/台北報導交通部昨日檢討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財務預測及規畫,確定在民國一二六年國道基金達成財務平衡目標年限之前,高速公路通行費率都可維持現狀。也就是說,未來三十二年,高速公路通行費都不需要調漲,而且國道基金還將返還國庫八十六億元。
國道基金財務計畫上一次檢討是在民國八十三年,十一年來,銀行利率從八%至九%,下降至目前一%至二%,國道基金債務利息支出大幅下降,行政院乃要求交通部檢討修正國道基金財務計畫。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評估後指出,由於銀行利率大幅降低,國道基金折現率可從目前的七‧三%降為六‧二%,每降一%折現率,自償率就提高五%。因此,即使新增國道二號拓寬計畫、國道一號五股至楊梅路段拓寬計畫及國道四號豐原大坑段等工程費用,國道基金自償率仍可提高三%。
交通部政務次長周禮良表示,國道基金財務計畫重新精算後,自償率可從目前的七五%提高至七八%,國庫每年支應國道基金的預算可降為二二%。以目前國道基金每年支出約四百億元計算,政府每年預算可減少十二億元,而且還將回溯計算,國道基金在建設非高峰期將逐年償還國庫八十六億元。高公局推估,國道基金的兩個財務尖峰期分別為民國九十六年至九十八年,財務缺口達二八六三億;民國九十九年至一○二年為另一資金需求高峰期,主要是支應發行公債之還本。周禮良指出,此次國道基金財務檢討仍將基金財務平衡目標年限訂在民國一二六年,即小型車四十元、客貨車五十元、聯結車六十五元的費率,民國一二六年以前不調整。
周禮良表示,民國九十九年七月高速公路改為依里程收費後,通行費率仍與目前依次收費的費率相同,即約每公里收費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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