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批闖紅燈照相機設置地點以桃園路段為主,裝設方向則以北上居多,分別是:國道一號(中山高)桃園交流道南北向入口匝道四處、機場交流道南北向入口匝道二處、楊梅交流道北向入口匝道一處;國道三號(二高)則是竹林交流道北向入口匝道一處、龍潭交流道北向入口匝道二處、大溪交流道北向入口匝道二處。
去年春節輸運期間,高速公路出現不少未遵守匝道儀控燈號管制的駕駛人,其中又以北部路段最常見,導致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數超過容量負荷,釀成大塞車,交通部為此要求高公局會同國道公路警察局設置高速公路首見的闖紅燈照相機,只要駕駛人對紅色燈號視而不見,強行開上高速公路,即可照相舉發。
經高公局和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評估後,擇定桃園路段12處入口匝道增設闖紅燈照相機,今起正式執法。這批匝道儀控的闖紅燈照相機是裝在管制燈號的前方,以便拍攝闖紅燈車輛的後車牌。
執法標準部分,公警局說,若汽車後輪通過停止線,照相機會分別拍攝越線和通過的照片各一張,一併寄給違規人;如果車輛只有前輪通過停止線,不會取締;但若汽車的前、後輪都通過停止線,即便未再往前行駛,也會視同闖紅燈取締。
由於高速公路主線上沒有燈號管制,過去也從未取締闖越管制紅燈,高速公路管制規則中並無可援用執法的具體條文,因此,公警局決定比照一般道路的闖紅燈罰則,對違規汽車處以2700到5400元罰款。
此外,這批闖紅燈照相機還兼具舉發超速的功能,如果裝設的匝道經常出現駕駛人違規超速,亦可用於取締超速違規。
大家要小心喔!以免又失ㄋ荷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