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今天聽朋友說的親身經歷
上各禮拜才發生的事情
我這各朋友是某家銀行的經理
因為工作的關係需要南北奔波
上禮拜禮拜3凌晨因為肚子餓就到
中壢休息站吃東西
下車前他還把方向盤所跟暗鎖給鎖上
結果花了10幾分鐘吃個東西
走出休息站車子竟然不見了
他找阿找找了10幾分鐘沒找到
這時電話響起很多人都有過的經驗
就是嘞索電話
內容是:
X先生你的車這麼漂亮怎麼不停在安全的地方呢
我看你這麼大意
所以我幫你把車開到一各安全的地方停
不過這各費用要你付一下喔
移車費是10萬
我朋友則回他好沒問題
對方則叫他人先到中壢工業區某各路的提款機領錢等消息
就這樣我朋友就找了一輛好心的順風車
撘便車到對方指定的地方領錢
過沒多久歹徒又打電話指定我朋友叫他去
工業區裡另一各地點
這時我朋友就攔了部計程車
聽他的指示又到另依各地點
可是車還是沒看到人也沒出現
就這樣又換了幾各地點
耗了2各多小時~~~都沒進展
最後我朋友也火了~~
就跟他說:XXX我車子不要了你最好放火把他燒了
這時歹徒態度軟化說好啦
看你這麼有誠意移車費就收只你50000
不過你要把錢放在休息站廁所旁的某地方
然後到中壢交流道口等消息
他收到錢車就會出現
結果我朋友就照作
然後他還沒到交流道歹徒就打電話告訴他
錢他收到了
車在中壢休息站內加油站附近沒路燈的地方
就這樣他折騰了一各晚上
寶貝愛車終於回來~~~
今天在聊天時大家就問他
除了錢他還有沒有損失什麼
他說他上車一看
所有的零件車鎖都沒被破壞
他就很納悶~~想到最後最大的嫌疑
就是那些不肖的拖吊業者幹的好事~~
為什麼會說他們是最大的嫌疑犯
高速公路休息站整各地形地物
除了休息站工作的員工和公路警察以外
就是拖吊業者最清楚..
而他又抓住了高速公路用路人的心理
發生這種事情一定會心急.亂了方寸
(在高速公路好像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或事故很少人不會慌的
所以高速公路上拖吊的糾紛好像從沒少過)
而且高速公路無法迴轉
要回轉就要走上好幾公里到交流道迴轉方向
在那各空擋它們早就不知道
溜到哪裡去了~~
以上是我朋友的痛苦經驗提供各位參考
[轉貼][警告]在國道休息站停車真的要小心~~
今天看到這篇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 ... y-so13.htm
過客記車牌 順路破搶案
〔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機警的小市民,往往是協助警方破案的大功臣,一名黃姓送貨員送貨時,發覺路邊一輛轎車的後車牌被貼上膠帶,心生可疑,偷偷繞到車前方記下前車牌號碼,果不其然,不久他從電視快報得知該處發生三十五萬元強盜案,他記下的車號,使警方迅速偵破全案。
劫案主嫌郭仲凡被法院判刑九年,最近經三審定讞;同案中最衰的應屬協助郭某租賃作案車輛的金姓男子,他遭到拖累,一審時被判刑十年,金某為此灰心喪志,要論及婚嫁的女友另找人嫁娶,所幸上訴後法院還他清白,也於最近獲判無罪確定。
另一同夥張國祥,被警方緝獲後認罪,二審時被判刑八年未上訴,已先確定。
本案發生在九十一年底,原任職高雄縣一家實業公司的金姓男子,多次向經營討債公司的郭某借錢,每次都言明隔月六日公司發薪水時還錢,郭某因而得知,金某的公司會在每月六日領出一筆現金當作薪資,當天下班前發放員工;金某於案發前數月離職。
後來郭某手頭緊,策劃劫案,他先前往岡山鎮租車,央請金某擔任保證人,租到車後,馬上把車交給張國祥等三人,三人駕車前往這家實業公司,先以找人為由,進入公司探路,再返回車上拿取玩具槍和刀械,第二度進入時劫走公司內三十五萬五千元薪資,事後四人朋分所得。
黃姓送貨員會成為破案關鍵,在於他送貨到實業公司時,發覺公司前方停靠路邊的一輛轎車,後車牌被貼上膠帶,當時尚未發生劫案,但他覺得這輛轎車「有問題」,不動聲色的走到車前,偷偷用眼睛瞄了一下前車牌,記下車號後離去。
結果沒多久,電視即打出快報,報導實業公司遭劫,黃某熱心地把車號提供警方,循線查獲郭某等人。
案經審理,郭某辯稱他當初租車,是要去屏東收款,但後來車子被張某等人借走,他並不知道對方開去犯案;但法院認為,郭某的公司在高雄市,他欲南下屏東,沒道理北上到岡山鎮去租車,再加上其他供詞矛盾,認定郭某是全案策劃主嫌;另有兩名不知名同夥,郭某堅不吐露對方身分。
至於金某,法官綜合各項事證,認定他是在不知情下協助郭某租車,未參與犯案。
在路上又剛好看到一台後面沒大牌的車子
所以撥電話通報
得到的回應是它有做什麼嗎
我說沒ㄚ就只是後面沒大牌
然後說一聲謝謝掛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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