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交通違規 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罰2.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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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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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交通違規 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罰2.4萬

文章 alan313 » 2006-04-30 10:25 AM

黃如萍/台北報導修法幅度堪稱近年之最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月起將正式實施,超速違規列為首要取締項目,超速超過六十公里視為危險駕駛,罰鍰從一千七百元躍升至兩萬四千元,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一般道路或高速公路均適用。

超速車烏龜車 分級處分

高速公路交通違規也將首次採分級處分,違規罰鍰不再統一為三千元;其中超速分三級處罰,每個級距為廿公里,且大、小型車超速罰鍰亦不同,一旦超速超過四十公里,小型車罰五千元,大型車罰六千元。

行駛速度低於高速公路最低速限六十公里的烏龜車也要罰。以廿公里為級距,分兩級,時速低於四十公里罰四千元。

任意變換車道亦列為此次高速公路處罰的重點項目,警政署將違規態樣分為三種,一、在安全距離下變換車道但未顯示方向燈,罰三千元;二、變換車道時雖顯示方向燈,但未保持安全車距者罰四千元;三、變換車道時既未維持安全車距離又未顯示方向燈,罰六千元。

此外,用路人最易違規的行駛高速公路路肩,罰鍰也不再統一為三千元,小型車提高為四千元,大型車罰六千。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表示,為避免爭議,七月起,員警以科學儀器採證取締超速,一般道路至少在一百公尺前,高快速道路則至少在三百公尺前,豎立明顯警示告知駕駛人。

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九十二項條文共修了八十二條,修法幅度歷年罕見。

何國榮強調,防制危險駕車將是未來交通執法重點,除超速外,汽車引擎、底盤、車頭燈、電系、防撞桿等汽車車身及重要設備,未依規定變更,最高罰鍰將從兩千四百元提高至九千六百元,累犯還將吊扣或吊銷牌照。

違規一律繳費 不得易處

許多汽機車主或駕駛人不願繳納違規罰鍰,習慣拿駕照或牌照到監理所站辦理易處吊扣,這種情形尤以逕自取締的超速違規最多。

何國榮表示,七月新法上路後,交通違規罰鍰不得再以其他方式替代,違規車主一律得乖乖掏腰包了。

為更進一步保障孩童乘車安全,七月起,四歲以下幼童未依法安置於兒童椅,或是六歲以下孩童被獨自放置於汽車內,車主的罰鍰也將分別從五百元、一千元,調高為一千五百元及三千元。

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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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阿志 » 2006-04-30 11:51 AM

重罰有用嗎?

【中時電子報 】


蕭承訓/特稿交通部打算大幅提高交通違規的罰鍰,超速最重可罰兩萬四千元,比現行最低工資還要貴了五、六千元,如果一個月接了幾張罰單,勢必生計面臨問題,更何況台灣罰單數量早已世界第一,這樣的重罰真的會有用嗎?

為了有效降低酒後駕車肇事,刑法訂定了公共危險罪,不只罰錢、還要判刑,然而酒後駕車的人數卻沒有因此減少,反而有許多人,付不出錢,甘願入監執行、吃免錢的牢飯,出獄後,依舊再犯。

根據統計,去年高速公路肇事原因,酒後駕車佔了第一位,喝了酒居然還敢上高速公路,連一般道路,九十三年酒後駕車被取締件數有八萬九千件、九十四年增加到九萬六千件,移送法辦人數也比前年多了兩萬多件,這不是警察執法不嚴讓喝酒人上路,就是民眾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裡。

其實去年政府一共開了一千零四百萬張交通違規罰單,換句話每兩個人就接到一張,其中超速和違規停車佔了大多數,光是台北市就開了八十一萬張違規停車罰單,但台北市一位難求,有誰不願意把車子停在停車位,但政府猛劃紅黃線,不是逼用路人違規嗎?

同樣的,現行統一速限不合宜的作法,許多學者和警界反應提高限速,都未獲採用,政府反而一昧增加測速照相機的數量和提高罰金,簡直是和民眾搶錢。

不可諱言,沒有人會和自己的荷包過意不去,嚴刑峻法或許可收一時之效,但長遠之計,還是必須訂出合宜的交通政策和持續的交通宣導作為,否則根本無法解決交通事故的問題。

高級動物

文章 高級動物 » 2006-04-30 12:21 PM

搶錢
搶錢阿
雖說好好遵守就不會被罰到
可是
看到這樣的罰則
只能說政府搶錢
弊案連連
不知檢討
財政吃緊
不知有效之開源節流
結果拿百姓開刀
開源開到百姓身上
一隻羊到底要扒幾層皮阿
餓匪政府不過如此
綠營的朋友
你們覺醒了沒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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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0926 » 2006-04-30 3:54 PM

高級動物 寫:搶錢
搶錢阿
雖說好好遵守就不會被罰到
可是
看到這樣的罰則
只能說政府搶錢
弊案連連
不知檢討
財政吃緊
不知有效之開源節流
結果拿百姓開刀
開源開到百姓身上
一隻羊到底要扒幾層皮阿
餓匪政府不過如此
綠營的朋友
你們覺醒了沒ㄋ
沒辦法!!
老百性真是很無奈!
昨天在車上聽廣播
說"雪山隧道"一公里造價是6.7億
而"南科減振工程"一公里造價竟然是要12億多 !! 8O
盤仔政府!!
民脂民膏啊!!

陰陽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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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陰陽師 » 2006-04-30 4:10 PM

0926 寫:盤仔政府!!
民脂民膏啊!!
8O 8O 8O
是木乃伊政府~~
精明的政客~~
"潘仔百姓"才對吧! :| :|

alan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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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alan313 » 2006-04-30 4:45 PM

不管如何...
大家還是多注意....一般道路比較危險..
動不動速限50.....稍微大腳一點..就超過40公里渦...
:cry:

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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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chris » 2006-04-30 11:19 PM

搶錢的政府 :-x: :-x: :-x:
真是苦了駕駛人 :D :D :D

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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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交通違規 7月起重罰 超速逾60K罰2.4萬

文章 lupin » 2006-04-30 11:42 PM

alan313 寫: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表示,為避免爭議,七月起,員警以科學儀器採證取締超速,一般道路至少在一百公尺前,高快速道路則至少在三百公尺前,豎立明顯警示告知駕駛人。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警察不能偷拍囉,那如果被拍現場卻沒有警示的話,可以去申訴囉.. :P

j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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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jboss » 2006-04-30 11:44 PM

不知道大家覺得

闖紅燈行不行...
闖鐵路平交道行不行..

超速不也是一樣的事情嗎?
超過60公里實在是蠻多了

如果我開這麼快
被逮到
我就乖乖繳錢咩..

這跟搶不搶前沒關係吧... :-?:

阿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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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阿榕 » 2006-05-01 12:14 AM

不過市區或省道
速超過六十公里很容易
所以要更加小心 :a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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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0926 » 2006-05-01 7:08 AM

阿榕 寫:不過市區或省道
速超過六十公里很容易
所以要更加小心 :arrow:
它的意思是超過限速60公里視為危險駕駛罰,罰鍰從一千七百元躍升至兩萬四千元,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一般道路或高速公路均適用。
也就是說限速100公里,你開到160公里以上罰兩萬四千元,並吊扣牌照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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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alan313 » 2006-05-01 8:39 AM

過了固定測速後....大家都會鬆懈....
但是有些鳥警察會躲在後面有效路段....偷拍
還是多開個幾百公尺...再大腳八....

阿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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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阿榕 » 2006-05-01 9:09 AM

alan313 寫:過了固定測速後....大家都會鬆懈....
但是有些鳥警察會躲在後面有效路段....偷拍
還是多開個幾百公尺...再大腳八....
這種情形還看過不少
尤其是經過固定桿和警車後 :-x:

逍遙樓主

文章 逍遙樓主 » 2006-05-01 9:26 AM

條子都嘛是犯賤的....

j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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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jboss » 2006-05-01 9:40 AM

逍遙樓主 寫:條子都嘛是犯賤的....
不違規
再怎麼「賤」的行為應該都沒啥用吧..

市區很多取締闖紅燈、機車不兩段停等左轉、紅燈右轉
如果是警察
我也只能在那裡取締咩
要不然怎麼取締

以前我不守規矩
所以沒被開到很慶幸
習慣改了之後
覺得不管他站在哪裡
好像對我來說都是「花瓶」..

違規
就應該付出風險
要不然守法的
不就是白癡

現在的社會現象就是這樣
每況愈下...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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