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小姐和美藉男友生下女兒,卻演變成監護權之戰,小女孩被美籍男友以監護人身份強制抱走,阮小姐流淚控訴。台中市執業律師林瓊嘉表示,其實阮小姐可以提出異議,向法院申請監護權選定,讓法官作出適當裁定,而父母親不要淪於監護權的爭執,一切應以小孩的最大利益為依歸。
阮小姐的親生女兒遭美籍男友強制抱走,雙方演變成監護權之爭,台中市執業律師林瓊嘉表示,此刻的阮小姐應向法院提出異議,並申請監護權選定,讓法院裁決女童是適合給父親監護權或是母親監護權,律師林瓊嘉作了說明。
(我認為雙方面資料應呈現出來,以小孩子最佳利益作判定,是比較好,孩子若馬上離開台灣,不一定是符合孩子最佳利益)
阮小姐戶籍是設在台中縣烏日鄉,台中地方法院表示,當初接獲美國判決,基於中美互助司法原則,庭長只作書面審核,並沒有實際審核,配合發出強制令,並要求台北地院強制執行,阮小姐則控訴,這一切都是遭人設計,她並沒有收到司法判決,而是以寄存送達方式寄到派出所,律師林瓊嘉也質疑這過程可能不符合程序正義原則,因此他建議阮小姐,先向法院作假處分,在裁定之前,禁止小孩出境,另外也應請求社政團體幫忙,要怎麼樣在兩個父母爭執之間,取得小孩最佳利益,並進而將它呈現。
[新聞]美男友來台搶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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