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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汽車行駛高速路後座須繫安全帶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十二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明定往後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否則將處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現行條文僅規範,汽車駕駛人與前座乘客行駛一般道路與高速公路須繫安全帶,但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鈴南下高雄輔選的回程途中,因坐後座未繫安全帶,行經中山高台南路段發生車禍意外險些喪命,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經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朝龍(台北縣)等提案,主張汽車行駛快速與高速公路時,後座乘客也應繫安全帶確保身命安全。
全案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立法院會上午三讀通過。修正後條文明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汽車駕駛人或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修正條文另明定,小客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至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則處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元旦大執法 國道19處易肇事路段 重點取締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昨日宣布,元旦起的高速公路大執法,以交流道及服務區出入口、收費站入站前、高速公路十九處易肇事路段為重點取締地點;並增加「大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為強取締項目。
政府準備砸下至少五千萬元,大買各種先進設備,配合「隱藏式」執法對付違規者。
隱藏式密集執法 對付飆客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莊鴻鈞不諱言,元旦大執法後,預期違規罰單一年將增加五萬張。
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長許世旼提醒民眾,元旦大執法的高速公路不僅包括高速公路,還包括台七十六線東西向快速道路漢寶草屯線。
陳子敬指出,加強取締的高危險性違規項目為不依規定行駛內側路肩、慢速小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大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行駛路肩〈含路肩違規超車〉、任意變換車道〈含超車不當〉、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嚴重超速〈超速四十公里以上〉等七項,除酒駕外,其餘六項都將使用隱藏性執法。
公警局這次派出卅二部偵防車,還要改裝一五○部巡邏車,加裝車載型錄影機,行駛於車陣中隱藏性執法,跨越高速公路的路橋制高點也有測速攝影器材錄影蒐證舉發。
全方位夾擊 別存僥倖心理
高速公路邊坡制高點,國道一號以苗栗以北地區最多,如泰山、林口路段;國道三號集中在南部地區,如台南縣中寮隧道、高屏地區斜張橋。民眾如果還有僥倖心理,就得有把握逃得出這種「全方位」夾擊。
政府更砸下重金。公警局計畫再添購五十部偵防車,以每部偵房車平均售價六十萬、錄影設備六萬元計算,包括現有一八二部偵房車,大執法器具設備超過五千萬元。
莊鴻鈞說,為避免民眾政府偷偷搶錢的壞印象,警政署要求公警局提高攔檢比例,民眾就知道自己為何違規,比較不會有意見。
元旦起 高速路隱藏大執法
隱藏式執法即將重新啟動!國道公路警察局、高速公路局上午共同宣布從明年元旦起,針對取締高速公路上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包括酒後駕車,行駛路肩,嚴重超速(40公里以上),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大型車、慢速小型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等,嚴格大執法。除了現行的定點拍照、測速外,還會有32輛將有錄影設備的偵防車,行駛在車流裡隱藏式執法。
國道公路警察局希望能大幅降低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發生件數,達到零事故、零死亡。民眾行駛在高速公路車陣中,不可再任意變換車道、超速,甚至龜速行駛。這些違規行為,將會被偵防車車上的錄影設備一一錄影下來存證及取締。
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車禍重傷,台南梅嶺遊覽車肇事造22人死亡等重大車禍,讓人怵目驚心。內政部長李逸洋日前宣布明年元旦起重新啟動警方「隱藏式執法」,交通部也全力支持。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歐輝政、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執行祕書林銀河等人,上午率先做了以上宣布。
鎖定七項重大違規執法
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在記者會上強調,交通部今年7月已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等法規,列出七項重大違規行為,明年元旦起大執法。
其中,除了酒醉駕車外,其餘都將強化技巧性的採取「隱藏式執法」,國道公路警察局將運用「交通偵防車」,行駛於車陣中,對駕駛違規行為隨行蒐證。但超速須超過40公里以上者,才會視為重大違規行為,成為隱藏式執法鎖定取締對象。
陸橋制高點藏第三隻眼
他說,這些偵防車車身漆有「國道公路警察局」字樣,車上警察都會穿著制服,民眾一看就知道。如果民眾仍執意違規,在非尖峰時間、車流小且安全無虞下,警察會攔停舉發。若是尖峰時間、車流多而有安全顧慮,不宜攔停時,則會於事後逕行舉發。此外,該局還會在跨越高速公路的陸橋「制高點」,利用測速攝影器錄影蒐證與舉發。
他強調,民國92年前,警方即有隱藏式執法,但92年因有二個駕駛開車死諫,交通部、警察局而修正,警方不再進行隱藏式執法。但從此,國內交通違規案件、死傷人數逐年增加,尤其是今年的肇事後24小時死亡人數,將會超過5000人。所以他希望恢復隱藏式執法後,可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高速公路元旦大執法 七大違規偵防車蒐證
明年元旦起,民眾開車上高速公路,如果發現有黑色的BMW轎車靠近,可要小心了!交通部高公局、公路警察局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宣布將從明年一月一號起,執行為期一年的重點取締勤務,利用偵防車錄影蒐證或攔檢開罰。取締違規項目,包括行駛路肩,任意變化車道,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違規,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等等。(彭群弼報導)
台中市長胡志強夫婦遭到違規行駛路肩的小客車擦撞,發生嚴重車禍意外,高速公路的行車安全,因為駕駛人的違規發生的行車風險,再度成為國人關切的焦點。為了配合處罰條例,修正新增或加重處罰規定。高速公路將從明年一月份起,展開大執法,時間將持續一整年!
高公局表示:為期一年的高速公路重點取締,將針對七大違規,包括不依規定行駛內側車道,慢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大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行駛路肩,違規路肩超車,任意變換車道(包括超車不當,蛇行等),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特別是大型車逼近小型車,按喇叭或閃燈等行為。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行為等七項。
高公局表示:這一波執法及宣導重點,就是希望建立行車秩序,特別是超車及變換車道的行車要求:例如:大型車在速限90公里以上的路段,以及時速在80公里以下的小型車,應該行駛最外側車道。最內側車道為超車專用,小型車如果持續行駛,必須以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否將經過取締舉發,會收到六千到一萬二的罰單!
公路警察局則是發現:交流道前後2.5公里的範圍內,因為速限變化以及車流交錯,事故發生比例明顯增加,特別是「外側突然切入內側車道」的事故,高居74%!
公路警察局也特別採購了32輛BMW 5系列的黑色偵防車,穿梭在車陣當中,進行「隱藏性執法」,車輛前後端都安裝高速攝影機,針對違規行為可以錄影拍照存證。員警搭乘偵防車取締時,仍會穿上警察制服,蒐證完畢後,會選擇安全路段,先亮出警示燈,進行攔查,如果無法攔停,則是會利用蒐證內容逕行舉發,除此之外,也會派出員警,選擇跨越高速公路的陸橋上,攝影舉發。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十二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修正條文,明定往後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否則將處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現行條文僅規範,汽車駕駛人與前座乘客行駛一般道路與高速公路須繫安全帶,但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鈴南下高雄輔選的回程途中,因坐後座未繫安全帶,行經中山高台南路段發生車禍意外險些喪命,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經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朝龍(台北縣)等提案,主張汽車行駛快速與高速公路時,後座乘客也應繫安全帶確保身命安全。
全案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立法院會上午三讀通過。修正後條文明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汽車駕駛人或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修正條文另明定,小客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至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則處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元旦大執法 國道19處易肇事路段 重點取締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昨日宣布,元旦起的高速公路大執法,以交流道及服務區出入口、收費站入站前、高速公路十九處易肇事路段為重點取締地點;並增加「大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為強取締項目。
政府準備砸下至少五千萬元,大買各種先進設備,配合「隱藏式」執法對付違規者。
隱藏式密集執法 對付飆客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莊鴻鈞不諱言,元旦大執法後,預期違規罰單一年將增加五萬張。
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長許世旼提醒民眾,元旦大執法的高速公路不僅包括高速公路,還包括台七十六線東西向快速道路漢寶草屯線。
陳子敬指出,加強取締的高危險性違規項目為不依規定行駛內側路肩、慢速小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大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行駛路肩〈含路肩違規超車〉、任意變換車道〈含超車不當〉、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嚴重超速〈超速四十公里以上〉等七項,除酒駕外,其餘六項都將使用隱藏性執法。
公警局這次派出卅二部偵防車,還要改裝一五○部巡邏車,加裝車載型錄影機,行駛於車陣中隱藏性執法,跨越高速公路的路橋制高點也有測速攝影器材錄影蒐證舉發。
全方位夾擊 別存僥倖心理
高速公路邊坡制高點,國道一號以苗栗以北地區最多,如泰山、林口路段;國道三號集中在南部地區,如台南縣中寮隧道、高屏地區斜張橋。民眾如果還有僥倖心理,就得有把握逃得出這種「全方位」夾擊。
政府更砸下重金。公警局計畫再添購五十部偵防車,以每部偵房車平均售價六十萬、錄影設備六萬元計算,包括現有一八二部偵房車,大執法器具設備超過五千萬元。
莊鴻鈞說,為避免民眾政府偷偷搶錢的壞印象,警政署要求公警局提高攔檢比例,民眾就知道自己為何違規,比較不會有意見。
元旦起 高速路隱藏大執法
隱藏式執法即將重新啟動!國道公路警察局、高速公路局上午共同宣布從明年元旦起,針對取締高速公路上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包括酒後駕車,行駛路肩,嚴重超速(40公里以上),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大型車、慢速小型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等,嚴格大執法。除了現行的定點拍照、測速外,還會有32輛將有錄影設備的偵防車,行駛在車流裡隱藏式執法。
國道公路警察局希望能大幅降低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發生件數,達到零事故、零死亡。民眾行駛在高速公路車陣中,不可再任意變換車道、超速,甚至龜速行駛。這些違規行為,將會被偵防車車上的錄影設備一一錄影下來存證及取締。
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車禍重傷,台南梅嶺遊覽車肇事造22人死亡等重大車禍,讓人怵目驚心。內政部長李逸洋日前宣布明年元旦起重新啟動警方「隱藏式執法」,交通部也全力支持。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歐輝政、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執行祕書林銀河等人,上午率先做了以上宣布。
鎖定七項重大違規執法
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在記者會上強調,交通部今年7月已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等法規,列出七項重大違規行為,明年元旦起大執法。
其中,除了酒醉駕車外,其餘都將強化技巧性的採取「隱藏式執法」,國道公路警察局將運用「交通偵防車」,行駛於車陣中,對駕駛違規行為隨行蒐證。但超速須超過40公里以上者,才會視為重大違規行為,成為隱藏式執法鎖定取締對象。
陸橋制高點藏第三隻眼
他說,這些偵防車車身漆有「國道公路警察局」字樣,車上警察都會穿著制服,民眾一看就知道。如果民眾仍執意違規,在非尖峰時間、車流小且安全無虞下,警察會攔停舉發。若是尖峰時間、車流多而有安全顧慮,不宜攔停時,則會於事後逕行舉發。此外,該局還會在跨越高速公路的陸橋「制高點」,利用測速攝影器錄影蒐證與舉發。
他強調,民國92年前,警方即有隱藏式執法,但92年因有二個駕駛開車死諫,交通部、警察局而修正,警方不再進行隱藏式執法。但從此,國內交通違規案件、死傷人數逐年增加,尤其是今年的肇事後24小時死亡人數,將會超過5000人。所以他希望恢復隱藏式執法後,可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高速公路元旦大執法 七大違規偵防車蒐證
明年元旦起,民眾開車上高速公路,如果發現有黑色的BMW轎車靠近,可要小心了!交通部高公局、公路警察局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宣布將從明年一月一號起,執行為期一年的重點取締勤務,利用偵防車錄影蒐證或攔檢開罰。取締違規項目,包括行駛路肩,任意變化車道,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違規,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等等。(彭群弼報導)
台中市長胡志強夫婦遭到違規行駛路肩的小客車擦撞,發生嚴重車禍意外,高速公路的行車安全,因為駕駛人的違規發生的行車風險,再度成為國人關切的焦點。為了配合處罰條例,修正新增或加重處罰規定。高速公路將從明年一月份起,展開大執法,時間將持續一整年!
高公局表示:為期一年的高速公路重點取締,將針對七大違規,包括不依規定行駛內側車道,慢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大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行駛路肩,違規路肩超車,任意變換車道(包括超車不當,蛇行等),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特別是大型車逼近小型車,按喇叭或閃燈等行為。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行為等七項。
高公局表示:這一波執法及宣導重點,就是希望建立行車秩序,特別是超車及變換車道的行車要求:例如:大型車在速限90公里以上的路段,以及時速在80公里以下的小型車,應該行駛最外側車道。最內側車道為超車專用,小型車如果持續行駛,必須以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否將經過取締舉發,會收到六千到一萬二的罰單!
公路警察局則是發現:交流道前後2.5公里的範圍內,因為速限變化以及車流交錯,事故發生比例明顯增加,特別是「外側突然切入內側車道」的事故,高居74%!
公路警察局也特別採購了32輛BMW 5系列的黑色偵防車,穿梭在車陣當中,進行「隱藏性執法」,車輛前後端都安裝高速攝影機,針對違規行為可以錄影拍照存證。員警搭乘偵防車取締時,仍會穿上警察制服,蒐證完畢後,會選擇安全路段,先亮出警示燈,進行攔查,如果無法攔停,則是會利用蒐證內容逕行舉發,除此之外,也會派出員警,選擇跨越高速公路的陸橋上,攝影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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